
张捷:
为调查了解,你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天山水榭花都16#楼2501室在装修活动中涉嫌擅自破坏房屋主体一案。我机关于2025年12月23日对你作出了《调查(询问)通知书》,因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,现向你公告送达,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,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。
联系地址: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移动办公大楼二楼207室。
联系电话:0314-2025369
附件:1.《调查(询问)通知书》(承双桥城管调通字〔2025〕第6001306号)
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
2025年12月23日
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
调查(询问)通知书
承双桥城管调通字〔2025〕第6001306号
张 婕:
关于 你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天山水榭花都16#楼2501室装修活动,涉嫌擅自破坏建筑主体的一案,本机关已予以受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,你(单位)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,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,不得阻挠。
现通知你(单位)自收到本《通知书》起 3 日内到 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 接受调查(询问),并携带以下资料:
一、身份证明材料
1.被调查(询问)人是自然人的,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被调查(询问)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包括个体工商户)的,携带单位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明,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,还应当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。
二、其他:1.承德市双桥区天山水榭花都16#楼2501室房屋产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2.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
联 系 人: 王腾飞 联系地址: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移动办公大楼二楼207室 联系电话: 0314-2025369 邮政编码: 067000
承德市双桥区城市管理局
2025年12月23日